第3期
为进一步加强 思想政治引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市政总公司纪委推出“以案说纪,以案说规”警示教育连载栏目,结合《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身边的案例警示大家,以案促改。
典型案例
据光明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深圳市光明区委批准,光明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该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建发集团)党委及相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经查,2020年1月4日,光明建发集团借年终述职会之机违规组织公款大吃大喝,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安排高标准住宿,挥霍浪费公款。该集团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党纪政纪处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定,2020年1月19日,光明区纪委监委经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责令光明建发集团党委作出检查并予以通报;对该集团12名责任人给予相应党纪政务等处分:给予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翁某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朱某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某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穆某等5人党内警告处分、周某(非党员)政务警告处分,给予该集团第二党支部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聂某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责令所有违规参加公款吃喝和住宿的人员退缴相关费用。
案例点评
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借会议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要问题,上述案例暴露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守底线、不知敬畏、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等问题依然存在。违规大吃大喝者,之所以依然故我、变着法的花样翻新躲避监督,最主要的还是在思想深处没有认识到吃吃喝喝对党风政风乃至社风民风的负面影响、对党的形象的严重危害,没有深刻体会到党中央狠抓作风建设的苦心与初衷。
今年是公司“十三五”“十四五”交汇之年、承上启下之年,叠加疫情影响,各项任务艰巨繁重,对干部作风的要求更高。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同时要时刻敲响警钟,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真正算好廉洁账,切忌因小失大,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
来源:南粤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