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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总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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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2016年年底,市政总公司又有喜讯传来: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的2016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中,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榜上有名,这预示着市政总公司将成为首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深圳市属建筑企业。这是天健集团及所属企业值得高兴和庆祝的喜事,标志着市政总公司在企业持续技术进步、升级转型的发展历程中,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多年来,市政总公司在天健集团勇于开拓创新、坚持科技兴企的战略方针指导下,在集团领导的关心及相关部门同仁的帮助下,公司经营班子始终保持对科技兴企战略的重视,不断加大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在完成各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力促施工主业技术提升和工艺积累,公司承建竣工的工程项目不仅获得了金杯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全国建设工程的最高荣誉,而且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技术创新成果,形成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累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主编参编国家行业标准7部,获得4项国家级工法、23项广东省省级工法,具备了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

2016年6月市政总公司启动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总工办组织人员力量,总部部室及下属公司积极配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努力细致的准备申报材料,于2016年8月31日完成了申请材料的递交和申报,最终于2016年年底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根据深圳现行政策规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后,企业可以享受多方面的政策优惠,特别是税收优惠: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七、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
       八、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九、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十、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一、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十二、深圳市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三、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
       十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因此,市政总公司这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管是在企业技术进步管理水平的提升方面,还是在关乎公司经营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上,都具有非常积极的重要意义。